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汪志龙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赠送小三财产的行为是否是无效的额?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6-29 03:46)     点击:258

赠送小三财产的行为是否是无效的额?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阿海赠送“小三”财产,损害了阿芳的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因此,赠送“小三”财产的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分割的。所以,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汪志龙律师提供“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汪志龙律师,汪志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汪志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374820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汪志龙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益阳律师 | 益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汪志龙律师主页,您是第2885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