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的特别效力是什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9-06 10:14) 点击:276 |
最高额抵押的特别效力是什么?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转让的效力。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不得对抗后来的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3、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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