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汪志龙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姻家庭有哪些社会职能?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1 10:55)     点击:147

 婚姻家庭有哪些社会职能?

⑴ 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人口和人口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形式。宏观上的社会人口再生产,在微观上是通过婚姻家庭的生育行为实现的。⑵ 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组织生产和组织消费的一个经济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家庭作为经济单位的状况,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⑶ 教育职能。家庭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教育单位,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联系,感情联系,生活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家庭教育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作用是其它教育形式不能替代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汪志龙律师提供“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汪志龙律师,汪志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汪志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374820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汪志龙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益阳律师 | 益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汪志龙律师主页,您是第2885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