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22 10:30) 点击:19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1、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向登记管理机关领取注销登记表; 2、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 3、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4、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上款规定的全部材料后30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公告费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由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登记记管理机关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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