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汪志龙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如何担责?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22 10:33)     点击:149

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如何担责?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3条规定,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这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主要有:清算组不依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4)清算方案未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即予执行给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汪志龙律师提供“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汪志龙律师,汪志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汪志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7374820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汪志龙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益阳律师 | 益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汪志龙律师主页,您是第2885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