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责任承担的方式有何不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2-21 01:51) 点击:746 |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责任承担的方式有何不同? ①、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在企业存在债务时以其企业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当企业解散后,而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无限责任消灭。 此外,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的规定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②、个体工商户投资者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个体的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承担直接清偿责任,不存在个体工商户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说法,两者连为一体。个体工商户如系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或虽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但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仍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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