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拆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2-21 01:52) 点击:691 |
企业资金拆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并不是所有企业和企业资金都能参加拆借,参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1)局内各处室、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9《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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